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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是立设置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消毒供应中心、消毒供应室和面向医疗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的消毒供应机构。医疗消毒供应中心主要承担医疗机构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洁净手术衣、手术盖单等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并开展处理过程的质量控制,出具监测和检测结果,医疗洗涤消毒中心实现全程可追溯,质量。
国家鼓励第三方企业按照《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进行软器械消毒中心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也鼓励医院与符合标准的第三方消毒中心开展软器械的洗消合作。
医疗洗涤消毒中心由于院内场地的限制,院内改造难度较大,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消毒中心可以成为承接医院软器械消毒的重要选择,医疗洗涤消毒中心是对医院消毒供应的重要补充和错位发展。
如果医院不愿意将软器械洗消服务进行外包,那就应当要按照《基本标准》相关要求进行设备、设施和场地等方面的改造,否则无法处理软器械。也就是说,在处理软器械的重复洗消,处理场所符合软器械消毒中心相关要求,这与原来存在院内的硬器械消毒中心存在区别,是需要调整和改造的。
目前院内普通医院织物的洗衣房不能承担软器械的处理(洗涤和消毒),不能符合相关标准(YY/T 0506以及消毒供应标准)。
(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85%,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应急供水储备、蒸汽发生器备用设备、压缩空气备用设备等,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正常运营。
(二)设置1个硬器械(金属、橡胶、塑胶、高分子材料及其他硬质材料制造的手术器械、硬式内镜等)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三)设置1个软器械(手术衣、手术盖单等可阻水、阻菌、透气,可穿戴、可折叠的具有双向防护功能的符合手术器械分类目录的感染控制器械,不含普通医用纺织品)清洗、消毒、干燥、检查、折叠、包装、灭菌、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四)设置1个软式内镜清洗、消毒(灭菌)、干燥、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五)开展医用织物清洗消毒,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及标准。
(六)应当设净水处理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七)应当设配送物流区域,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八)应当设办公及更衣、休息生活区,占总面积的10-15%。
(九)应当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实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
(十)开展微生物或热原等检测,应设置检验室。
(十一)应当设置污水处理场所。
(十二)相应的工作区域流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